〔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、林俊宏/綜合報導〕檢調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(羈押中)貪污案,昨以涉嫌收賄罪起訴胡及胡的三房黃月蟾(羈押中)等人,因胡有四千六百四十七萬餘元財產交代不清,並查扣到兩千六百五十三萬元現金,以及大批人參禮盒及數百瓶洋酒,建請法官判處胡最嚴厲之刑,併科高額罰金(一億元以下)、沒收不法所得三百餘萬元及不明來源財產四千六百四十七萬餘元。
胡景彬不僅貪,更有三「妻」六子女,三女名下全部資產逾三億元,法界痛批胡景彬敗壞司法公信力,令法界蒙羞;司法院官員指出,已將胡景彬停職並送監察院彈劾,等胡判刑確定即會依法免職。
大批人參洋酒 堆三房住處
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在調查局中機站召開記者會,指胡景彬目前與三房黃月蟾同住在台中。特偵組擺出從三房住處及銀行保管箱,查扣到的兩千六百五十三萬元現金,並在三房住處一間七坪大房間,找到各類洋酒三百一十九瓶、高麗人參二十盒,這些餽贈物堆滿整個房間,部分酒品還貼有餽贈者姓名,胡景彬供稱,「怕忘了是誰送的」。
胡景彬八十四年任台中高分院法官期間涉及放高利貸案(三審定讞無罪),被公懲會決議休職三年,八十九年復職,九十七年調任台中高分院。
特偵組指出,九十八年「中港大飯店」股東邱坤德過世,其媳婦及孫認為邱錦珠(邱坤德長女)名下之股份,是邱坤德借名登記,向法院訴請邱錦珠返還股權。邱女在一審敗訴,在二審(承審法官胡景彬)透過弟媳黃玲玲牽線,行賄三百萬元現金(黃玲玲報五百萬暗槓兩百萬,另涉詐欺罪起訴)及市值四萬餘元琉璃藝品給黃玲玲的堂姊黃月蟾,讓該案在二審時,胡審理中對邱較有利的偏頗見解,向對造施壓強力促使和解,讓邱錦珠不至於全盤皆輸。
胡敗壞司法 停職送彈劾
特偵組說,邱女二審辯護人林松虎,與胡私誼甚篤,胡引介邱錦珠要找林當辯護律師,由林配合胡景彬,為邱錦珠謀劃訴訟策略,也為胡景彬收賄行為提供助力,有幫助賄賂之間接故意。全案胡景彬、黃月蟾、林松虎依收賄罪起訴,邱錦珠、黃玲玲依行賄罪起訴。
特偵組另追查胡景彬元配、二房及三房名下資產,因「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」九十八年後才通過施行,基於法律不溯既往,只追查九十八年後的不明財產,共查出四筆,包括以黃月蟾名義,寄存保管箱及住處的兩千六百餘萬元現金;交給黃婦一千四百五十九萬元買賣基金;今年初交付給黃婦一百九十萬元買凌志汽車一輛;支付三百七十九萬元清償黃婦卡費等,總計四千六百四十七萬餘元,胡景彬交代不出來源,涉財產來源不明罪併案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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